引言
伴随着经济体制改革的深化,特别是国家颁布了《招标投标法》及相关配套法规以后,我国招标工作从无到有,从小到大,招标事业蓬勃发展,建设工程招标代理作为工程建设领域的一项改革举措,该表了千篇一律的工程管理模式。招标作为一种能够优化资源配置的采购方法,已逐渐深入人心并成为公共采购的主流方式。
1.1建设工程招标代理的概念
招标代理机构作为服务性的社会中介企业,是指接受业主的委托,通过自身“公正、公平、公开、规范、合法”的专业服务。同事,招标代理还是招标人与投标人之间联系的桥梁,是征服管理招标人的招标行为的纽带。因此,招标代理机构是典型意义上的社会中介组织。
1.2建设工程项目目标代理范围
(1)大型基础设施、公用事业等关系社会公共利益、公众安全的项目;
(2)全部或者部分使用国有资金投资或者国家融资的项目;
(3)使用国际组织或者外国政府贷款,援助资金的项目
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》,工程建设项目属以上必须招标的范围,且招标人又不具有编制招标文件和组织评标能力的,必须便利招标代理委托事宜。
1.3招标代理机构的权利与义务
协助甲方择优考察选定参加投标的投标单位;根据招标文件规定,协助甲方审查投标单位的资格并报招标机构审查;按规定标准收取招标代理费;维护招标任何投标人的合法利益;组织编制、解释招标文件,并协助解决相关问题;发布招标公告和投标邀请函;负责邀请专家,成立评标组织机构;组织并主持开标、评标、定标工作;接受国家招标投标管理机构和有关行业组织的指导、监督。
2.1有助于建筑市场规范化
招标代理以自己的力量完成招标代理工作,维护招标任何投标人的合法权益,同时保证建设工程质量和使用安全。招标代理应不断加强对自身行为的规范,采取行之有效的措施防止问题的发生,却保证建设工程的安全、健康。
2.2进一步完善政府约束机制
工程建设参与各方的建设行为都应当符合法律、法规、规章和市场准则。要做到这一点,仅仅依靠自律机制是远远不够的,还需要建立有效的约束机制。
2.3以地投资创优工程
建设工程招标代理成立以来,一般都能协助建设单位控制建设投资额至最低,同时满足建设工程预定功能和质量标准。随着建设工程寿命周期费用思想和综合效益理上做文章,以期进一步使建设投资降低,确保以最低投资创最优工程。从而大大的提高我国全社会的投资效益,促进我国国民经济的发展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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